
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114學年度「新申請生」申請
(一)獎助對象:
1、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、本市私立高中職(含:五專學制1-3年部分,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),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。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,如下:
(1)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(以下同)2萬4,600元。
(2)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,000元。
(3)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。
2、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(含個人、團體、機構)學生。
(二)請學校承辦人協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及附件,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(如:成績證明或體育獲獎成績證明),學生繳交資料由就讀學校進行初審。請學校至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iSpAP7MFwVL1qfVL8,填寫並上傳通過初審學生資料,完成申請程序。
(三)請告知申請學生及家長,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、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,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。
(四)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止。
檢附相關附件,請參閱
1、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、本市私立高中職(含:五專學制1-3年部分,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),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。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,如下:
(1)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(以下同)2萬4,600元。
(2)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,000元。
(3)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,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。
2、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(含個人、團體、機構)學生。
(二)請學校承辦人協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及附件,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(如:成績證明或體育獲獎成績證明),學生繳交資料由就讀學校進行初審。請學校至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iSpAP7MFwVL1qfVL8,填寫並上傳通過初審學生資料,完成申請程序。
(三)請告知申請學生及家長,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、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,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。
(四)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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