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中華民國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辦法與推薦 表、中華民國童軍優秀童軍獎章選拔及頒發辦法與推薦表 各1份,請貴校推薦績優服務員及優秀童軍參與申請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童軍會115年10月19日115新北童會字第063號函辦理。
二、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請貴校推薦符合頒授「青松、翠竹、臘梅」獎章服務員,頒授對象以團長、副團長為主,其他團領導人員亦得申請,但以履行三項登記者為限,頒獎條件請詳閱中華民國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辦法。
(二)推薦表各項內容請詳實註明(如活動名稱、日期、地點等,職務績效或成果等),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務必填寫,未填寫者視同資格不符,另參加女童軍或非關童軍服務工作請勿列入。
三、優秀童軍獎章選拔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優秀童軍由各團推薦,每團僅推薦1名,須完成115年童軍登記且116年須續登記。複式團各類童軍登記如各類已達成團人數,得遴選該類童軍代表1名。僅登記女童軍會或未完成童軍三項登記者請勿推薦。
(二)中華民國童軍優秀童軍獎章候選人推薦表,請務必確實填寫並核章,內容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。
四、有意願申請或推薦之單位請於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前,依申請項目分別將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、優秀童軍獎章推薦表正本寄至新北市童軍會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公園街30號2樓),並提供申請名冊電子檔(請提供可編輯檔、勿存成pdf檔)寄至newtaipeiscout@gmail.com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一、依據新北市童軍會115年10月19日115新北童會字第063號函辦理。
二、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請貴校推薦符合頒授「青松、翠竹、臘梅」獎章服務員,頒授對象以團長、副團長為主,其他團領導人員亦得申請,但以履行三項登記者為限,頒獎條件請詳閱中華民國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辦法。
(二)推薦表各項內容請詳實註明(如活動名稱、日期、地點等,職務績效或成果等),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務必填寫,未填寫者視同資格不符,另參加女童軍或非關童軍服務工作請勿列入。
三、優秀童軍獎章選拔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優秀童軍由各團推薦,每團僅推薦1名,須完成115年童軍登記且116年須續登記。複式團各類童軍登記如各類已達成團人數,得遴選該類童軍代表1名。僅登記女童軍會或未完成童軍三項登記者請勿推薦。
(二)中華民國童軍優秀童軍獎章候選人推薦表,請務必確實填寫並核章,內容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。
四、有意願申請或推薦之單位請於115年11月27日(星期五)前,依申請項目分別將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、優秀童軍獎章推薦表正本寄至新北市童軍會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公園街30號2樓),並提供申請名冊電子檔(請提供可編輯檔、勿存成pdf檔)寄至newtaipeiscout@gmail.com,逾期恕不受理。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