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及評量表 1份,請童軍團有意願申請者,請於115年12月4 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資料寄至新北市童軍會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童軍會115年10月6日115新北童會字第060號函
辦理。
二、成團滿3年以上、有意願申請之學校童軍團,請於旨揭期限
前將自評完成之評量表及成果資料照片或視訊軟體介紹
等,寄至新北市童軍會(地址:板橋區公園街30號2樓)彙
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一、依據新北市童軍會115年10月6日115新北童會字第060號函
辦理。
二、成團滿3年以上、有意願申請之學校童軍團,請於旨揭期限
前將自評完成之評量表及成果資料照片或視訊軟體介紹
等,寄至新北市童軍會(地址:板橋區公園街30號2樓)彙
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,逾期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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